解析:
在完成强制措施之一的取保候审后,若仍遭到了起诉,那么您将会接收到来自法院的传票。
自人民法院决定进行公开审理之日起,便应当明确合议庭成员的组成情况,并务必于开庭前至少十个工作日内,向被告人及其授权的辩护律师发送由人民检察院所出具的起诉书副本。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第一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