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般的交通肇事案属于公诉性质的案件,若符合不起诉的相关条件,通常情况下并不会被提起诉讼;
然而,当交通事故导致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较为严重时,则需要依法进行起诉。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符合以下情形的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能真诚地表达悔意,通过向受害者支付赔偿金、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受害者的谅解,且受害者愿意与犯罪嫌疑人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均可达成和解协议:
(1)由民间纠纷引发,涉及到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所规定的犯罪行为,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
(2)除了渎职犯罪之外,可能会被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过失犯罪案件。
但是,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在过去五年内曾有故意犯罪行为的,不适用于上述规定的程序。
此外,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的,都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予以撤销案件、不起诉、终止审理、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程度较小,不被视为犯罪的;
(2)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过特赦令而免除刑罚的;
(4)依据刑法规定,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但未告知或者撤回告知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