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般而言,维护自身权益的流程主要包括提起诉讼以及向法院递交相关资料且提交证据。
首先,原告必须提交一份书面起诉状,并且按照被告方人数递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如果原告是个人,应当注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居住地;
如果属于法人团体,则需注明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姓名。
起诉状的正文部分应当明确请求事项以及起诉的事实与理由,结尾处需要签名或者加盖公章。
其次,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能够证明原告主体身份的材料,例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对于以企业单位名义提出诉讼的原告,还需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用以支持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例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据、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最后,当事人向法院提交证据时,应当填写一式两份的证据清单,详细列出所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
经过法院承办人员的核实之后,承办人员会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其中一份交给当事人,另一份留档备查。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十一条
【法定代表人的定义及行为的法律后果】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