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现行的刑法体系中,我们并未在侵占罪的相关条款中明确规定其属于单位犯罪范畴。
因此,根据我国刑法中最基本的罪行法定原则,单位是无法被视为侵占罪的行为主体的,也就无法据此成立侵占罪。
另外,需要强调的是,本罪的实施主体为一般的自然人,只要这些自然人具备了相应的刑事责任能力,便都有可能成为本罪的罪犯。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