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关于产品质量问题的法理关系中,责任主体分别为制造商与销售商。
作为制造商,有义务确保所生产之产品具备高品质;
而作为销售商,则需采取必要措施以维护销售产品的质量水平。
若产品存在瑕疵导致人身或他人财产遭受损失,受害方有权选择向产品的制造方或者销售方提出赔偿请求。
若因销售商的过失行为致使产品存在瑕疵并引发人身或他人财产损失,销售商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
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