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特定情况下,例如,当合同诈骗罪的相关要件均符合时,依法定程序进行缓期执行是完全合法并可行的。
此处所提及的“合同诈骗罪”是指犯罪嫌疑人因自身不法意图而采取欺诈手段,试图通过此种方式非法占有他人价值较大的财物。
这种犯罪行为的实施过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犯罪嫌疑人实施了欺诈行为;
其次,被害人由于受到欺诈行为的影响而产生或保持了对犯罪嫌疑人行为的误解;
紧接着,被害人在产生误解后采取相应措施处置其财物;
最后,犯罪嫌疑人借由被害人的误解获得了财物,同时导致被害人遭受了财产损失。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