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被辞退的女职工可以要求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分析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此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可以依法要求赔偿。
具体赔偿包括但不限于:
1.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通常为女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2. 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如果未支付,可以要求补发。
3. 如果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女职工造成其他损失,还可以要求相应的损害赔偿。
女职工如果遭遇孕期被辞退,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二选一)。如果劳动仲裁不支持,还可以通过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