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超过一年,劳动者仍有机会维护自身权益,主要通过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和依法提起侵权诉讼两种方式。
分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这为工伤职工提供了在一定条件下,超过一年时限后仍可申请复查鉴定的可能。
此外,根据民法总则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因此,如果工伤职工错过了工伤认定申请期限或劳动能力鉴定后超过一年,仍然可以通过提起侵权诉讼的方式,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因工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住院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需要注意的是,工伤赔偿待遇相对更有保障,标准较高。职工一旦被认定为工伤,不论本人对事故的发生有无过错,都可以获得全额赔偿。而在侵权赔偿中,如果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则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因此,劳动者应尽早采取行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