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针对犯罪行为的定义分别是“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数额特别巨大”。
然而,各省市自治区的高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有权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社会治安情况,在上述规定的数额范围内,制定出适合本地实际情况的具体数额标准,并上报至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批。
对于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实施的盗窃行为,由于盗窃地点难以查证,因此其盗窃数额是否达到了“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或“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据受理案件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所确定的相关数额标准来进行判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