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签署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时,试用期的长度通常被规定为两个月。
试用期实质上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之后,为了深入了解彼此以及对对方进行合理的选择,所设定的一段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
值得注意的是,试用期是包含在整个劳动合同期限之内的,并且同一家用人单位与同一位劳动者之间仅能就此问题约定一次试用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