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照现行的法律规定,企业将产品作为工资结算的方式是不被认可的。
原则上,所有的员工薪资均须以法定货币形式进行支付,且不得使用实物或其他有价值的证券来代替货币支付。
在此方面,雇主有权自主决定如何发放员工工资,亦可委托银行代理发放工资事宜。
雇主必须编制详细的书面记录,包括支付给每位员工的工资数额、支付日期以及领取人的姓名等信息,并且需要由领取人亲自签名确认,这些记录需妥善保管至少两年以便日后查询。
此外,雇主在支付工资时还应该向每一位员工提供一份详尽的个人工资清单。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
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