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在住宅区内因摔倒而产生伤害的事件,如若能够确认其根本原因在于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疏忽所致,则受害者有权直接向法院提出申诉。
在此情形下,物业管理公司需承担起相应的赔偿责任。
受害人可根据我国现行的《物业管理条令》中所规定的相关条款,向物业管理公司追讨应有的赔偿费用。
倘若物业管理公司未能履行赔偿义务,受害者便有权利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