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对于洗钱活动存有明确的认知,便可视为洗钱罪的成立,因为洗钱罪属于故意犯罪,其前提便是明确知晓洗钱这一违法行为的存在。
反之,倘若在不知情或受骗的情况下参与洗钱活动,那么此行为并未体现出主观故意,故不能认定为洗钱罪,但仍有可能触犯其他相关法律规定。
依据我国现行刑法法规,任何犯罪行为均应由行为人自身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不应牵涉到其他家庭成员。
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父母的犯罪行为并不必然导致子女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然而,父母的刑事犯罪记录将会对子女的政治生涯产生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