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首先,我们需要明白的是,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与刑事案件一起进行审判,然而,仅当为防止刑事审判拖沓而无法及时作出判决时,才得以在刑事审判结束之后,由相同的审判机构继续审理相关的附带民事诉讼。
综合来说,交通事故中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主要涵盖了医疗费用、护理费用、误工费用以及其他必要开支,如果在事故中导致受害者不幸离世,则还需给予其相应的死亡补偿金以及抚恤金等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