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申请执行取保候审所需准备以下相关资料:
1.填妥并签署的《取保候审申请书》;
2.载明申请人已被刑事拘留或逮捕的《刑事拘留或逮捕通知书》;
3.若由家属提出申请,则需附上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与犯罪嫌疑人之间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如由律师代为申请,则需提供律师执业证书的复印件;
4.若采用保证人担保方式,则需提交保证人所在工作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
5.若犯罪嫌疑人患有疾病,则需提交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同时还需附上犯罪嫌疑人的残疾证明、严重疾病证明、生活无法自理证明、怀孕证明、哺乳婴儿证明等相关材料。在所有申请材料完备之后,可直接向负责处理该案件的司法机关提交。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