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担保人并未得知相关事宜且没有签署书面文件,其通常无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种情况是,当当事人采取合同书这一形式来订立合同时,从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那刻起,该份合同便正式生效。
倘若在这份担保合同上并无担保人的签名,抑或是在借款合同上未能找到保证人的签名,那么此时保证人并不需为这份债务承担任何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