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及到帮信罪的起诉案件通常会在七天内得到正式立案。
当公安部门收到此类案件之后,如果经过初步审查,确认存在帮信罪的犯罪事实并且属于其自身权限范围的话,则负责接收该案件的单位将着手制定有关《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并须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严格审批程序后方能决定是否进行立案处理。
关于此类案件的具体立案标准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在支付结算环节中的金额达到或超过二十万元人民币;
其次是通过投放广告或者其他方式向犯罪分子提供的资金数额达到或超过五万元人民币;
最后是违法所得达到或超过一万元人民币。
除此之外,其他一些可能构成帮信罪的行为还包括:
为三个及以上的对象提供帮助;
在过去两年内曾经因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以及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而受到过行政处罚,但随后再次参与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
被帮助对象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已经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收购、出售、租赁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数量达到或超过五张(个);
收购、出售、租赁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卡数量达到或超过二十张。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