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职务侵占罪的法律特征主要体现于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犯罪主体属于特定范畴,具体包括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担任职务的职员;
第二,在主观心理状态上必须表现为明确的直接故意,同时还应具有不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意图;
第三,该犯罪行为所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第四,在客观方面则展现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侵吞、窃取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占有单位财物,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