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中国的司法体系中,申请和执行取保候审的程序严谨且规范。在这一过程中,法院会先由被指控者委托律师或自行向法院提交书面的取保候审申请书。法院经审查后,若批准了申请,则依照法定程序为其办理相应的取保候审手续;反之,若拒绝了该申请,法院将会向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书,详细阐述其作出决定的原因与依据。
在通常情况下,申请人需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提供符合条件的保证人作为担保。而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被告人;
第二,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被告人;
第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被告人,同样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最后,如果被告人在羁押期间已满,案件仍未审理完毕,也可申请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三条
需要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应当制作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说明取保候审的理由、采取的保证方式以及应当遵守的规定,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取保候审决定书。取保候审决定书应当向犯罪嫌疑人宣读,由犯罪嫌疑人签名、捺指印。
第八十四条
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对同一犯罪嫌疑人,不得同时责令其提出保证人和交纳保证金。对未成年人取保候审,应当优先适用保证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