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贪污罪属于典型的职务犯罪类型之一,与此相对应的,侵占罪则不属于此类犯罪。具体来看,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贪污罪通常被定义为国家公职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利用职权上的便利条件非法占有、窃取、骗取公共财产等行为。而侵占罪则主要针对的是遗忘物、隐藏物或被非法占有的他人财物等物品,其表现形式主要包括拒绝交还以及恶意吞没等行为方式。因此,从定义和具体行为特征两方面来看,都可以清晰地看出,贪污罪无疑属于典型的职务犯罪范畴。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