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涉足罂粟行为的判罚准则主要包含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种植超过五百颗且未满三千颗罂粟花或其他大型毒品原植物的行为;
其次是在被公安部门处罚之后依然继续进行种植活动的情况;
最后是拒绝配合铲除工作的行为。
所有涉及到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行为,都将受到严格打击,并且必须采取强制措施予以铲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
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