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在涉及到受贿罪的共同犯罪案例中,倘若有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行贿活动,那么这将被视作受贿罪的共犯而予以惩治。
2.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人民团体等机构和组织中,如果他们利用自身职权且非法收取他人财物,同时又为了他人谋求各种不正当利益,并且情节严重的话,将会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包括对相关单位施以罚金惩罚,同时也会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账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