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情况下,在被保释之后,法院会在大约三个月之内进行审理。普遍而言,被保释者在等待审判期间所能享受到的最大保释期限不会超过十二个月;
然而,在候审阶段普通的保释事宜与法庭的开庭审理之间并没有直接关联性。一旦相关证据得以固定,一般的司法程序便允许其在三个月以内完成审理工作,具体的审理进度则取决于实际情况。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的一项强制措施和法律手段,并不代表案件审理已经告一段落;虽然获得了保释许可,但只要执法部门在此期间能够收集到充分的证据,且这些证据足以支持法庭作出相应判决,那么该判决便可以得到执行。因此,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应该结合案件本身的特性来合理安排庭审程序。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