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的相关费用一般情况下应当由犯行人员或者被告本人自行承担。这主要源于其本人必须为该申请提供所需的保证金或提供相应的担保人,以确保在审判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循各项法律规定。而针对所产生费用的具体额度将取决于法院对个案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后作出的裁决。
至于辩护律师的服务费用,则应由委托人,也就是指犯行人员或者其亲属来承担。律师费用并未被明确规定为国家应当承担的责任,而是建立在委托合同关系的基础之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