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家属而言,要为被关押的当事人提出取保候审申请,需按照下列程序进行操作:
首先,需要填写详尽且规范的《取保候审申请书》,并将其完整无误地呈交至负责审理该案件的公安机关;
其次,在提交该申请书时,务必同时向公安机关提交指定的保证人或依法缴纳足额的保证金作为担保条件。若决定以保证人作为保证方式,则保证人必须满足以下四个基本要求:即保证人与本案无任何牵连、具备充分的履行保证义务的能力、享有完全的政治权利以及人身自由未受任何限制;
此外,保证人还应拥有稳定的居所及稳定的经济来源,并且经过公安机关严格的审查批准后方可担任此角色。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