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信用卡诈骗犯罪的追诉期限,法律规定为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具体而言,若行为人犯下信用卡诈骗罪行,且所涉金额特别巨大或具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的严厉处罚,这种情况下,法定最重刑罚为无期徒刑。同样地,对于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案件,追诉时效也设定为二十年。在刑事诉讼中,追诉时效的长短是依据法定最高刑来确定的: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为二十年。
然而,若在二十年后仍认为必须对相关案件进行追诉,则需上报至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核准。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