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法领域中,对于抢劫罪的认定通常涉及到对财产权与人身权两个方面的法律保护。如果行为人在实施抢劫过程中给被害人带来了轻微伤及以上程度的身体损害,那么无论其是否成功夺得财物,都将被视为犯罪已经完成并定为既遂。
具体来说,这包括下列几种情况:
(1)恣意掠夺他人财物的同时,也对人身权产生了侵害,无论是导致他人生命遭受威胁、严重伤残或者仅仅是轻微伤害,也都属于犯罪既遂;
(2)虽然没能及时夺走财物,但所引发的人身权益损害相对较轻,例如仅造成他人轻伤以下的伤害,这种情况应当被判定为犯罪未遂;
(3)同样没有成功夺取财物,但是对人身权益的损害极其严重,例如导致他人重伤甚至死亡,这样的情况就应被视为抢劫罪的既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