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通过取保候审获得临时自由身之后,依然存在着可能面临重新收押的风险。在这段期间内,当事人需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若有任何违反法规的行为,包括逃离所在地域或与侦查人员透露案情等,都将面临拘留甚至是逮捕等严厉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当事人已经获得了取保候审的权利,但这并不意味着对其所涉案件的调查、起诉以及审判程序会因此而暂停。相反,根据具体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以及犯罪情节,以及由此产生的社会危害性,有关部门有权依据法定程序进行公正审判,并作出相应判决。经审查后,如发现被告需判处实际刑罚,相关部门将会决定执行逮捕,将被告人重新收押入狱;反之,若审查结果认为被告无需逮捕,那么案件将继续以取保候审的方式移交至法院进行审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