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然,取保候审制度,乃是指在刑事司法程序之中,由侦查、起诉及审判等相关机构对于那些遭受刑事指控但尚未受到拘禁限制之人,为了防止他们逃避司法调查、起诉以及审判的惩罚,会要求其寻找合适的担保人或者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同时出具相应的担保文书,以确保该当事人随时听从传唤,接受相关询问与审判的一项重要刑事强制措施。依照我国现行法律的明文规定,在经过取保候审之后,通常情况下就不应再实施拘留措施,但若违规行为严重,存在严重的社会危险性,则可能会面临逮捕等更严厉的处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