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公安机关就职务侵占案件进行了立案之后,通常情况下,其侦查期限会设定在两个月内。
然而若遇案件情况特殊且复杂,导致侦查工作无法在这个期限内完成的话,则可申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将侦查期限延长一个月。除此之外,倘若涉案金额极为庞大,可能会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刑罚,那么即便经过三个月的时间仍然未能完成侦查任务,也可以向省级、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由其批准或决定再次延长侦查期限两个月,这样一来,侦查机关的侦查期限便可达到五个月之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