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职务侵占罪所涉金额累计高达百万元人民币时,无疑已位于该罪行的极端严重性范畴内。在各个公司、企业或其他形式的社会经济组织中,拥有职务级别的工作人员若是滥用手中的权力,擅自将本应归于所属单位或公司的财产视为主人翁,导致涉及的总体数额相对较大的情形,便会因此面临司法体系的严肃处理与制裁——可能会被判处两年以内的有期徒刑或是相应的拘役处罚,同时还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如数缴纳相应的罚金。
然而,倘若此类行为所涉及的总金额规模极为庞大,那么犯罪嫌疑人将不得不承受更为严厉的刑事责任——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但不超过十年的有期徒刑,并且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罚金。
至于那些涉及的金额数目大得令人瞠目结舌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甚至可能会面临从十年有期徒刑直至终身监禁的严酷刑罚,在此期间,他们仍需按照法律规定,如数缴纳相应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