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故意伤害行为,若满足下列任一情况者,均有资格申请取保候审:
1.若可能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通过实施取保候审措施,无法预见其会对社会产生明显危害性;
2.在羁押期即将届满之际,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采用取保候审这一手段;
3.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
4.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等较轻刑罚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不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