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旷工三日即被扣除九天工资这一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是因为劳动者自身原因而导致用人单位遭受经济损失,那么用人单位有权依照劳动合同中的条款,要求劳动者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在这种情况下,对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以通过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进行扣除。
然而请注意,每月所扣除的金额不能超出劳动者当月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倘若扣除之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仍然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月最低工资标准,那么就必须按照该最低工资标准来支付。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