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劳动者在辞去工作岗位之时被雇主要求支付服装费用,那么,他们有权予以拒绝;倘若雇主要求强制性地进行收取行为,那么劳动者便可向当地的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通过该部门来要求雇主限期内将此款项退还至劳动者手中,并且还应对雇主实施相应的处罚措施;对于给劳动者造成经济上损失的情况,雇主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