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我们的人民警察正在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其职责时,任何形式的侮辱、恶意攻击甚至是暴力侵犯都将被视为对人民警察的袭警罪行。在此次的刑法修订案中,特意将针对正在严格依据法律履行职责的人民警察实施的暴力袭击行为单独确立为一种新的犯罪——袭警罪。这种做法充分反映出人民警察所执行职务的独特性质,同时也保证了罪责与刑罚之间的合理对应。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袭警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