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因疏忽导致他人死亡且未获得受害者家属的谅解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行为应被视为构成了严重的交通肇事罪。此类情况下,刑事责任承担人应接受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等形式的惩罚。
然而,是否取得谅解书并不会改变罪犯所犯犯罪行为的定性以及相应的判刑范围。倘若能够得到受害人家属的谅解,那么法官将会在法定的判刑范围内,依据实际情况酌情予以减轻处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