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解除或变更了取保候审这一刑事强制措施之后,若经法院审理裁定仍需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判处刑罚,那么罪犯仍须服刑。取保候审仅仅是国家司法体系中一种特殊的刑事强制手段,并不能替代被告人应承担的刑事法律责任和义务。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取保候审的具体实施工作应当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而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以确保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