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涉及金额高达一百万元人民币,则可被确认为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巨大”情况,通常需承受三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惩罚。
对于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而言,倘若他们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单位的财产非法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那么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罚,同时还可能被处以罚金;如果涉案金额更为庞大,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承担罚金;而当涉案金额达到极其惊人的地步时,则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并且仍需承担罚金。
值得注意的是,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中的公职人员以及由这些单位派遣至非国有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如有上述行为,也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惩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