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夫妇之间同样可能触发强奸犯罪。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倘若丈夫凭借暴力、恐吓或其他非法手段,违反妻子的自愿选择,强行与其发生性行为,这样的行径同样有可能被定义为强奸罪。
然而,在多数情况下,这类案件通常会作为自行起诉的案件进行处理,如果受害者并未主动向警方报案,那么警方将不会主动介入调查。只有当事件涉及到严重的违法情节,如丈夫长时间频繁采用暴力手段强奸妻子,给妻子的身心健康带来了重大伤害等恶劣情形时,公安机关才有可能主动介入干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