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如我国《刑法》所明确规定,在贪污罪领域中,共同犯罪的概念主要涵盖以下两种情形:即当两个或更多的个体之间存在着品性相投、伙同作案的主观意图时,便形成了共同贪污罪;相反地,如果共同过失犯罪的参与者为两人及以上,其行为模式不应划归到共同犯罪之列,而应依据各自的过错程度和犯罪事实,分别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
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