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务必明确,帮信罪是一种典型的刑事犯罪行为。
2、关于帮信罪的官方全称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其本质在于行为人或单位在明知他人可能会借用信息网络实施非法犯罪行为的情况下,仍然为该类犯罪行为提供各种形式的互联网接入服务、服务器托管业务、网络存储设备配置以及通信传输保障等一系列技术性支持,甚至还包括提供广告推广和支付结算等便利措施,只要情节严重即可构成此罪。帮信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从犯罪主体角度来看,帮信罪的实施者可以是任何年龄段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组织;
其次,从主观心态上讲,行为人必须是出于故意而为之,也就是说他们必须清楚地知道自己正在为他人实施的信息网络犯罪行为提供帮助;
再次,帮信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于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有效管理秩序;
最后,从客观行为上看,行为人需要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等技术支持,并且情节严重才能够构成帮信罪。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这里所说的客观行为具体是指行为人明知他人可能会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行为,但仍为其犯罪行为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便利措施。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