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被定为盗窃罪的罪犯,是可以考虑给予减刑的,但是必须要符合以下几个必要的条件:
首先,在服刑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监狱的各种规章制度,积极参与接受教育改造,真正表现出真心悔改的决心和行动;
其次,要求罪犯要有立功的表现,比如检举揭发其他罪犯的违法犯罪行为等。如果罪犯被判处了管制、拘役或有期徒刑,那么在经过减刑之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低于原判决刑期的二分之一;而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来说,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则不得少于十三年。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