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中国现行法律体系下,寻衅滋事并不适用于当事人自行提起刑事自诉。凡触犯寻衅滋事罪名者,应按照公诉程序进行审理与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了三类自诉案件类型,即由受害人提出控告后才能受理的案件;被害方有确凿证据证实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及被害方持有足够证据证明被告人之侵权行为已经严重侵害其人身权益或财产权,且公安部门或检察机关未对此类犯罪行为予以追究的案件。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