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违反强制性行为(即强奸)的刑事责任承担,主要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明确规定进行裁量。按照该法条之精神,此类案件的刑罚适用范围大致可以确定为三年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然而,若情节严重到一定程度,例如导致被害人身心遭受严重伤害、死亡或引发其它严重后果,则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至死刑。需要强调的是,对于涉及青少年的此类犯罪行为,法律将采取更加严厉的惩治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