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双方发生争斗冲突的情况下,通常会涉及到寻衅滋事罪的范畴。该罪名着重于关注行为人在无端伤害他人的过程中所表现出的恶劣程度与性质;
同时,对于那些有暴力倾向或进行扰民活动的行为,如果其行为危害性严重,也可能被视为寻衅滋事;除此之外,诸如强行索取、占有或任意破坏、占用他人财产等恶劣行径,亦可归入此罪。而在公共场合引发大规模骚动并导致秩序极度混乱的行为,同样可以归入寻衅滋事的范畴进行惩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