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刑事拘留期限长达37日,其具体计算方式为:由公安机关在30日内完成调查取证工作,并提交检察机关审批。
如若涉及到跨区域违法犯罪行为或多次违法犯罪活动以及有组织性的违法犯罪行为等重大案件,公安部门可请求将侦查期限延长至30个自然日,在此基础上再增加国家公诉机构做出批准逮捕裁决所需的7个工作日,因此,在这个特定情况下,刑事拘留期最终达到37天之久。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