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取保候审程序中,有以下几种情形可视为取保候审的终结:
首先,若依据现有证据无法证实相关当事人存在刑事犯罪行为且不足以定罪处罚;或者该案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那么此类情况便可判断为取保候审的结束。
其次,若当事人在执行取保候审过程中,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导致司法机关被迫申请对其采取更为严厉的强制措施,此类情况也可视为取保候审的终结。
最后,当取保候审的期限届满时,取保候审的程序也将自动终止。需要注意的是,取保候审的最长有效期为十二个月。在此期间内,若涉案人员未出现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则期满后将解除取保候审并退还其所缴纳的保证金。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