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假象防卫”并不必然等同于故意伤害罪这一罪名,实际上,它还可能涵盖过失犯罪乃至无罪的情形。若行为人基于对并未实际发生的非法侵害的误解而采取相应的自卫措施,从而导致他人身体受到损害,那么,此种行为可能因为过失而引发伤害后果;
然而,倘若行为人在“假象防卫”情境下误以为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紧迫的非法侵害,以致在恐慌之中采取过度的防御行为,那么他们的行为亦有可能被判定为过失犯罪而非故意伤害。当然,假如在“假象防卫”过程当中,行为人所采取的防卫手段明显超出了必要的限度,并且给他人带来了严重的人身伤害,那么这种情况就有可能被视为故意伤害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