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在自首后能够确定基准刑的案件,都应在基准刑额度的基础上进行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倘若犯罪情节轻微,甚至可予以免除处罚。
此外,当被告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时,应受到相应的刑事追究,刑罚标准如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若导致受害人重伤的,应处以三至十年有期徒刑惩罚;而若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使其死亡,或者使用极其残忍手段使受害人重伤并导致严重残疾的,应处以有期徒刑七年以上,乃至无期徒刑或死刑。
另外,倘若被告人在实施其他故意犯罪行为过程中,其行为同时对他人身体健康构成损害,但刑法对此类情形有特殊规定的,则不应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在犯罪行为发生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交代自己所犯下的罪行的,属于自首行为。对于此类自首的犯罪分子,应当给予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宽大处理。具体而言,犯罪情节轻微的,甚至可以免除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能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也应视为自首行为。
最后,关于故意伤害罪的量刑问题,只要在犯罪行为发生后选择自首,便可在原刑期基础上获得减轻处罚的机会。若犯罪情节较为轻微,甚至可能免于刑事责任。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犯罪情节较轻的被告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对于犯罪情节严重的被告人,最高可判处死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