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被告、自诉人和其各自法定代理人均有对地方法院所作之初审判决或裁定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权利,可以选择采用书面或者口头形式予以实施。
此外,被告方辩护律师及近亲属在获得被告本人明确授权同意之后,亦有权依法提出上诉申请。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